休班警偷拍裙底罪成判囚14日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休班警偷拍裙底罪成判囚14日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一名休班男警,涉嫌於去年12月在金鐘海富中心扶手電梯上,以手提電話偷拍29歲女士裙底,遭附近巡警拘捕,更在同袍等候增援期間指「師兄,可唔可以畀次機會?」。該名休班警於東區法院被判有違公德行為罪成,被判入獄14日,但准以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接納唯一目擊案件的警署警長證供,又稱現場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本於電梯附近徘徊,見到事主之後即尾隨,更刻意與事主拉近距離,行為可疑。

控罪指,36歲被告麥潤森於2018年12月18日,在金鐘夏慤道海富中心3號扶手電梯,用手提電話偷影女子X的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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