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兩被告續保釋候訊 涉案警員匿名令獲批

西灣河開槍案兩被告續保釋候訊 涉案警員匿名令獲批


去年11月11日多處爆發示威,當日的序幕是西灣河有警員開槍,中槍的21歲男生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罪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案件今日(6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中槍男子和同案另1被告暫時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再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兩人各獲准以現金3000元及人事擔保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及守宵禁令,並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裁判官又頒下匿名令,禁止發布開槍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

兩名被告依次21歲姓周及20歲姓胡的男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企圖劫去A的一枝警槍。中槍的周同學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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