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發言人公布,特別探訪安排由下星期二(5月31日)起會擴展至其他有住院服務的急症和專科醫院,以及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病房或部門。
醫管局發言人指,理解病人家屬渴望探視病人的訴求,考慮到疫情近日漸趨平穩,醫管局決定進一步擴展公立醫院的特別探訪安排,以滿足病人及家屬的需要。
醫院在合適的情況下,會為需要高度照顧的病人的家屬提早安排探訪。而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探訪安排則適用於已離開觀察區域的18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病人。此外,有關探訪安排不包括深切治療科病房、傳染或隔離病房、其他精神科專科病房及接收新冠病人的病房。每名病人每星期可獲安排約一至兩次探訪,每次由一位已登記的訪客探訪一小時。醫院職員會於未來數日聯絡家屬預約登記,家屬無須自行聯絡醫院。
所有探訪人士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的相關要求,包括已接種所需劑量新冠疫苗,或屬於政府紀錄上的新冠康復人士等,並持有相關疫苗接種紀錄或康復人士紀錄。
此外,探訪人士亦須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探訪前24小時內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如探訪人士屬於新冠康復人士,在康復後90天內,若能提供確診及康復的相關證明,可獲豁免新冠病毒檢測要求。
特別探訪安排並不適用於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而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中獲豁免接種疫苗的人士。醫管局發言人表示,未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有較高感染風險,公立醫院未能為他們安排探訪,是要保護他們避免受感染,同時亦保護病人和醫護人員。
有關「疫苗通行證」及病毒檢測的要求,亦適用於因其他特殊臨床原因的恩恤探訪安排。至於探視危急或臨終病人的恩恤探訪安排,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