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號「X小姐」早前報稱在荃灣警署內被強姦,但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日出席元朗區區議會時透露,指取得律政署指示,會以涉嫌落假口供拘捕該女子。然而該名女子已經潛逃,現正通緝中。
繼續代表「X小姐」的韋智達律師行表示,得到女事主的授權發聲明,指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會認為,警方行徑是有意貶損她。
「X小姐」表示,當她在2019年10月向警方就一宗就被警員強姦及性侵犯作出刑事投訴時,是期望警方會公正、絕對保密並尊重她的私隱及尊嚴。循適當的渠道報案,但從未想將此投訴公諸於世,她亦未有將這投訴政治化。
她指於2019年11月11日公開作出聲明,只是為了回應那些使她極困擾的披露所謂案件詳情之網上流言,以及選擇性地透露所謂調查細節並作出對證據作出負面評論的「警方消息」。「X小姐」相信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是認為,這些舉動是有意公開抹黑她。
「X小姐」又稱,在警察公共關係科透露案情細節及作出評論之前,警方反而於2019年11月4日申請搜查令以檢取她的私人醫療紀錄及私家診所的閉路電視片段。這是在她不知情和沒有她的同意下發生,是濫權並嚴重侵犯了她的私隱。所幸的是她的醫生及時通知,而法庭亦從她的代表律師得悉有關細節後撤銷該搜查令。
於2020年1月16 日,當「X小姐」從媒體報導得知警務處處長公開指稱她的投訴是「假消息」及「正循誤導警員或給予假口供方向調查」時,「X小姐」稱再一次感到極度難過。她相信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會認為,警務處處長這些行徑是公開貶損她,並影響成功檢控機會的舉動。
「X小姐」稱從未被告知調查的細節,這意味着不能反駁任何指她投訴與證據不符的說法。在2020年4月6日,律政司通知「X小姐」的律師,指警方不會繼續進行調查,並聲稱「X小姐」的投訴與他們所得的證據不符。雖然律師作出有關要求,但他們未有提供該證據的細節,所以「X小姐」未能說服律政司她1的說法是真的,亦未有機會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