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金鐘一帶有大規模示威,阻止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有當日被捕示威者,成為反修例抗爭中首位承認暴動罪人士。
一名救生員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暴動,案件今早(5月4日)在區域法院審理,他在庭上承認一項暴動罪。案件押後到本月15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21歲姓冼被告被控1項暴動罪,以及2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至於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即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34730及警員20338。法庭同意下,此兩項控罪交由法庭存檔,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