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陣線成員認藏爆炸品 判入獄12年屬反修例案最重

民族陣線成員認藏爆炸品 判入獄12年屬反修例案最重


警方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於荃灣一個由「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租用的工廈單位內,搜出約1公斤可製作爆炸品TATP的原材料,當場拘捕一名姓盧男子。

該名29歲男子早前已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今日(4月23日)於高院原訟庭被重判入獄12年,為反修例示威案件中刑期最重。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與製造炸藥控罪無異,而且同樣邪惡,又指被告意圖與他人利用炸藥,意圖顛覆港府及宣揚港獨。

法官又認為被告屬案中主腦,案件亦屬同類中最嚴重,可造成嚴重傷亡。法官直斥被告,與葉繼歡管有兩公斤TATP炸藥的案例刑責沒有兩樣,甚至更甚。

29歲被告承認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42號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非法及惡意地管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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