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上)

責任(上)


猶記得初出道時任記者,而那時候記者的學養與地位比社交媒體的「小編」高幾班。某日為趕稿忙得半死,正在抱怨,打算放軟手腳完稿之際,老闆突然彈出一句:「你知道要為讀者負責任嗎?」

其實當時大家都明白,紙媒已走入生命最後階段,廣告部向客戶提供每星期周刊發行數根本是胡說八道 - 在報紙檔買不到雜誌不代表暢銷,極可能是減少印量或甚加快回書進度。總之,有幾多讀者會追棒你這用位化名行走江湖的小小記者?大家心中有數。在上者仍然堅持,因此基本責任還是要負。畢竟記者背負一個媒體的聲譽,作品即代表了媒體的取態、品味與見識;就算再有立場、態度再強硬,也不能做得太過份。因為,即使沒有忠實讀者,但仍有人看你的文章,追隨你的品味。

未幾,紙媒沒落,網絡媒體如雨後春荀般迅速進佔主流。哪管one-man band還是乜乜01的大怪獸,都可自稱媒體。記者被小編取代,稿件內容由資訊、娛樂變成SEO 與隱性廣告,但凡懂寫字會講嘢,都可自稱媒體人。人人也是傳媒的時代正式來臨。同時,免費成為媒體主流,加上數量激增,爭reach、page view與支持者的遊戲更加殘酷。世界開始出現一類賣膠或賣激烈主張的內容供應者;出於網民的獵奇或爭取認同之心態,這類頻道/社交網站專頁吸引了一班固定支持者。一些在社會被主流刻意封鎖的媒體,固然可選擇走到網絡世界,打開另一片天。只要懂玩SEO和社交網站落廣告的遊戲,哪管左翼右翼、宅男宅女、自由派保守派等,總會找到知音。通常支持者會長期逗留,吸收媒體提供的養份。

問題就來了,這些媒體的經營者會培養出甚麼人呢?

某些主張如香港本土意識,因網絡宣傳才得以走上主流;但同一主張下若要爭取注意,在不當的意圖下又會變成怎樣?答案顯然易見,就是將主張更赤裸更激進;還不夠?走前多兩步吧。主張取回移民審批權不夠sharp?乾脆趕走新移民!食水自給自足人人都講,為何不講開採天然氣?對,這些人都搶了眼球,但要解釋理論,他們又可自圓其說麼?至少筆者從未聽過,可以確切定義由移民組成的香港人是一個民族。

事實上,流行文化都遇上相同情況 - 大家開始質疑平權這回事。原因是,近年歐美的文化產物都重視平權,以爭取異性或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市場。其實主流與小眾,從來都是各顧各,硬要互相兼容,就會激化矛盾,最後以一句「平權中毒」以總結之。作品的優劣大家可自由討論;但若把平權放在比創作更重要的位置,又是否屬合理主張?

篇幅所限,在此先提出問題,下回再分解。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68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