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尊重《基本法》保障權利自由

港府:尊重《基本法》保障權利自由


對於有評論地指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損,律政司今日(4月17日)發聲明,絕不同意一些政客提出欠缺事實基礎的批評。

發言人指,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聲明提到,令人遺憾的是,法庭獨立地履行司法權判刑卻引來一些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的無理批評。發言人重申,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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