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疫苗氣泡對未接種者安排 或獲歧視條例豁免

平機會:疫苗氣泡對未接種者安排 或獲歧視條例豁免


就政府推出「疫苗氣泡」計劃,未有接種疫苗的人士可能面對一些較緊的防疫措施或安排。平機會表示,若該些措施或安排是基於保障公眾健康目的而合理地需要作出,這可能在《殘疾歧視條例》第61條下獲得豁免。

平機會指出,雖然《殘疾歧視條例》保障市民不會基於過去、現在、將來可能存在的或被認為存在的殘疾而受到歧視,但條例第61條亦訂明,若某人的殘疾屬任何傳染病,及有關歧視作為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屬「合理地需要的」,即使另一人歧視該名殘疾人士,條例並不適用,即有關的歧視行為不屬違法。

平機會舉例指,僱主若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否則將被解僱,這要求對一些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士,例如患有嚴重疾病或懷孕婦女可能構成較大的負面影響。除非僱主有合理理由支持有關的做法,否則有可能構成關乎殘疾或懷孕的間接歧視。

由於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接種疫苗,僱主和服務提供者應參考政府根據監察疫情的最新發展而實施的措施及建議,顧及不適合接種疫苗者的需要,考慮為他們作出其他合適的安排。

聲明又提到,政府將會與業界商討有關執行「疫苗氣泡」計劃的細節,當中可能包括一些豁免的情況。平機會希望政府及業界在商討及落實相關計劃的細節時,能考慮不適合接種疫苗者的需要,為他們作出其他合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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