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有家長於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前入稟,表示子女因為未有接種疫苗而被拒接受學前教育,亦有家長因無安排子女打針而被罰款。
法院以16票對1票,裁定家長敗訴。判決書提到,捷克政府要在保障公眾健康之間作出平衡,政策可被視為是民主社會所必需。
巴黎政治學院法律專家埃爾維厄指出,在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下,有關裁決增加了各國要求部分人,強制接種疫苗的可能性。他認為判決支持「社會團結原則」,可以證明為保護最弱勢人群方面,對受到疾病威脅較小的人,都應接種疫苗。
根據捷克法律,除非獲醫學豁免,否則家長必須安排兒童接種疫苗,以預防小兒麻痺症、乙型肝炎或破傷風等9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