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安心出行截圖進大樓 入境事務主任侵入罪名不成立

涉用安心出行截圖進大樓 入境事務主任侵入罪名不成立


一名34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於2021年11月利用已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的截圖,直接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經審訊後,今日(3月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當時身處的大樓大堂,只貼出屬於2至23樓的二維碼,而未有獨立屬於大堂的二維碼,未有被告需前往的24樓二維碼。如要求被告掃描其中貼出的二維碼,是不合邏輯,亦不符安心出行追蹤原意。

由於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舉證,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34歲被告陳國飛,報稱入境事務主任。控罪指,他在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案件編號:ESCC209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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