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旺角拒捕罪成判監8星期

青年旺角拒捕罪成判監8星期


2019年10月6日,一名20歲男子於旺角抗拒截查,最終被拘捕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今日(3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星期。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自辯時聲稱自己只是經過案發現場,因驚慌所以跟隨其他黑衣人逃走的說法不合情理。

案情指,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窩打老道65號地下外抗拒執行職責的督察21982譚健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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