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侮辱五星旗罪成判服務令 律政司覆核要求判監

男子侮辱五星旗罪成判服務令 律政司覆核要求判監



一名21歲姓羅男子,涉於去年9月22日在日新城市廣場侮辱五星旗,他去年10月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旗罪成,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今日(3月4日)申請覆核刑期,認為原審裁判官未考慮罪行嚴重性,建議改判監禁。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辭後,決定押後頒判辭。 

被告已經完成64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受疫情影響,本年1月22日之後就未能繼續。 

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9月22日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
   
去年9月22日下午,有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期間有人到附近的沙田大會堂,將五星旗拆下,之後有人將旗帶入商場的中庭,期間有人多人在旗上踏過,並有人將旗噴黑,最終該面旗被掟落城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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