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瘟家族

發瘟家族

中共曾揚言,「香港要行政、司法與立法三權互相緊密合作」。 

這種史上最荒謬的要求,落在梁振英手裡,不單是「依法奉行」那麼簡單,他更加將之發揚光大,把政治、商業與娛樂也建構出一個緊密合作的三角關係,而且他的家人亦不吝支持,一起配合他在香港攪出連場的混帳。 

早前報章爆料,梁振英要求劉鳴煒出資予他兒子「合作」搞生意。這算是官商勾結?還是以權謀私?相信香港人心中有數。毫無疑問,這種「合作」的模式,在香港不一定算是獨創,但表現得如此難看,卻屬肯定! 

言猶在耳,近日又輪到他的女兒發功,於簽約拍電影後反悔,由此惹來一場無無謂謂的娛樂風暴。 

梁振英在 2014 年曾在自己網誌以「為香港電影打氣」作題,聲言政府會繼續透過多渠道支持香港電影持續發展,希望大家多到戲院欣賞本地的作品,共同為香港電影加油打氣。 

固然,慣了開空頭支票的他,香港人早已不大理會,唯有始料未及者,乃是梁齊昕為了保住他父親的「名聲」,竟會不惜親身上場,向香港人演繹何謂出爾反爾!她的行為,排除了一切的不堪與無恥以後,有否浮現出一點「花木蘭」的影子?或許,這便是梁家的「獨有精妙」之處,就是凡事皆做得荒謬處處,才是他們一家視作正常的邏輯。 

此宗鬧劇之荒謬,梁振英一番「支持香港電影」的廢話故屬其一,但最為觸目的是,那種視法律精神為無物的狂傲自大。有傳因這部電影的導演,是以拍三級片出名,故不為梁家接受,但這與她毀約無必然關係,甚至她接拍的是三級片,亦只怪她做人大意,未有審慎看清楚內容便簽下合約。然而,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大意的代價便是自己承受,而非依賴親屬濫用特權,以粗暴的方式解決事情。 

不過,梁振英一家仗勢凌人已非首次,然香港人仍不時蠢得受他一再愚弄,也就難作同情。畢竟,明知他們一家經常發瘟,卻還是選擇多作親近,染上一身病毒亦該早有預計,那不死已教萬幸。再者,那位導演應該在梁振英改變主意之前,盡快把事情用金錢解決便了。否則的話,以他過去對付敵人的記錄來看,說不定他又會想出些不三不四的下流手段來作整治,到時便真箇賠了夫人又折兵,慘上加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