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檔,發大財

夫妻檔,發大財



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台,被揭發隱瞞屯門別墅屋僭建,比鄰的大屋屬於她隱瞞的丈夫,中間有門相通,屋也被指有僭建,兩屋合共僭建一千七百多平方呎。他丈夫是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承建部分香港高鐵工程,款額數以億元計算。鄭若驊在獨立屋居住近十年,購入的時候聘請專家測量有否僭建亦非難事,無理由推卸責任說她「睇唔到、見唔到」。房屋僭建多出八百平方呎的空間,多年來無交差餉及亦不需補地價,有關空間市值逾千萬,即是平白多了千萬元的資產。她亦被揭發過去曾出任政府《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團主席,審裁團主要處理涉及僭建的個案上訴,鄭曾任主席六年,輿論認為她知法犯法。

大家看開一點吧。這種夫妻檔,就是目前香港的政治現況。官商合流,暗通款曲,用香港的公權及公帑來搵錢。撈到風生水起,身家數以億計,令人嘆為觀止。


香港建築條例過嚴 卻只有貧民受害

至於律政司,鄙人建議她千萬不能因為小小僭建而辭職,要學共產黨的厚黑學,為了共產黨的江山,必須忍辱負重,大把嘢要做。

在香港,僭建是港九私人大宅、新界屋舍的常態,到處可見,因為香港建築條例規管過嚴,不准加建、改建。新界貧民將鐵皮木屋改建為水泥住宅也遭到清拆,貧民無錢與政府打官司糾纏,不像富人那樣隨便僭建而不怕打官司。城市的天台上蓋、陽台上蓋也是限制過嚴,限制居住面積加大,助長地產霸權剝削市民。當年唐英年僭建之事,我已經在報紙撰文呼籲政府必須放寬新界小型屋宇的改建,改善新界小屋主之生活,並且舒緩地產霸權之害。現在的大廈管理公契,甚至禁止露台曬晾衣物,這些政府必須檢討,加以放寬。


借機改善建築條例 寬容新界屋宇改建

提議律政司應該借機會促進政府改變建築條例,容許較為輕易申請到的改建,並且用補錢的方式寬容新界屋宇的改建。我在二〇一六年選舉期間也有此提議。建議政府放寬建屋限制,但嚴守農地範圍,用新的制度來保障土地獲得良好使用。兩年前發生的「套丁」判決,是違反過去政府的默契的。然而,將丁權集合賣予地產商,也不是保障原居民權益的好方法。我以前在政府時期,曾經構思過如何保護原居民利益、並且弘揚新界傳統文化,並且增加香港小型廉價住宅單位供應,令原居民成為獨立自主的小型發展商,建屋自住或出租,改善香港人的居住品質。方法如下:

一、 放寬現時丁屋的興建高度,容許加建兩、三層,使到屋地得到善用,而且可以子孫同住或回來度假居住。出租、出售給他人也可增加收入和提供更多居住空間。

二、 政府積極協助原居民將集合的丁權由祖堂或村社發展成為新村,與原本的舊村保持協調,而不是任由地產商發展成為隔絕村落生活的豪宅區。

三、 願意放棄丁權的原居民,政府用合理價格一次過收回,發回現金,並成立新界土地發展基金,將股票贈予原居民,使他們可以傳予男女子孫,政府派息,繼續村社傳統生活。原居民放棄丁權之後,可以享有公屋權利。

四、 自然保育地段、濕地、郊野公園保育地,如果涉及原居民田產,政府必須賠款,並且成立土地保育基金來管理,期間可以邀請原居民代表加入。

五、 放寬新界臨時寮屋的改建及加建的嚴苛限制,改善貧民生活,促進半農半工的自給自足生活方式。如果政府不願意興建公屋,那麼就不該鼓勵公營劏房,而應該放寬私人建屋限制,放出更多的居住空間自住或出租,舒緩高租金帶來的民生痛苦。

(無綫新聞截圖)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54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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