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遭律政司司法覆核刑期而被改判入獄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人向終審法院就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於上月16日聆訊,終院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至今日(2月6日)裁決,3人獲判上訴得直,維持原審裁判法院判刑。
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學聯前常委羅冠聰、以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於2014年9月26日衝入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前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周永康則判監3星期緩刑1年。律政司之後上訴,申請覆核刑期,要求判3人即時入獄,結果3人去年8月中分別被改判入獄6至8個月。
3人之後上訴到終審法院,並分別於去年10及11月獲准保釋。
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學聯前常委羅冠聰、以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於2014年9月26日衝入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前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周永康則判監3星期緩刑1年。律政司之後上訴,申請覆核刑期,要求判3人即時入獄,結果3人去年8月中分別被改判入獄6至8個月。
3人之後上訴到終審法院,並分別於去年10及11月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