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 判囚4至7個月

4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 判囚4至7個月


4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和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至7個月,其中3人被判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於2025年11月2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8歲抵港女旅客、一名37歲抵港男旅客和一名55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的行李內共檢獲約98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404000元,應課稅值總共約326000元,該3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該3名旅客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7個月及罰款500元。

此外,海關人員於1月21日在機場截查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284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127800元,應課稅值總共約93800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