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一名男學生於在觀塘港鐵站以鎅刀割傷警員頸部,當場被捕。他今日(1月11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留法庭存檔。
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月17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在庭上親自讀出求情信,自言不成熟而犯下大錯,並向事主致歉,願意承擔後果。他又指現在已經反省,知道仇恨和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現年21歲的被告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近A1出口行人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梁兆祥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案件編號:HCCC2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