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一間車房的老闆及3名職員,涉嫌挑釁及辱罵交通督導員,阻撓抄牌,4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
案件今天(1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4名被告同意案情後,裁判官下令他們各准以2000港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則獲撤銷。
4名被告依次為30歲的文仲賢、28歲的劉富華、29歲的王桐勵及23歲的趙詠明(32歲),4人均報稱汽車維修員。他們被控於2022年11月22日,在九龍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外,辱罵交通督導員78271及高級警員2370。
案件編號:WKCC 437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