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偷越邊境的12名港人,其中10人今日(12月30日)被中國當局判監7個月至3年。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表示,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姓鄧男子,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20000人民幣;被控同一控罪的姓喬女子就判囚2年,罰款15000元人民幣。
至於涉及偷越邊境罪的另外8人,就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罰款10000人民幣。
至於其餘2名未成年人士,檢察院就決定不提出起訴。
涉及偷越邊境的12名港人,其中10人今日(12月30日)被中國當局判監7個月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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