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指拒捕獲判無罪 官指警員用警棍胡椒噴霧欠基礎

男生被指拒捕獲判無罪 官指警員用警棍胡椒噴霧欠基礎


去年聖誕節市民發起在多區「和你shop」,其中於九龍灣德福廣場,一名20歲男學生涉嫌被警員追捕時反抗,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案件於觀塘裁判法院審判,被告獲定罪名不成立。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決時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由扶手梯甫踏上1樓,即遭多名警員圍攻,並被壓在地上,根本沒機會作出反應。

裁判官又指被告提起肩膊,絕非如警員形容「想逃脫嗰道力」,又指警員絕無基礎,向被告使用胡椒噴霧以及警棍。

控罪指20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德福廣場一期1樓六福珠寶外,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周展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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