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認帶汽油彈及拒捕 還押至下月15日判刑

消防員認帶汽油彈及拒捕 還押至下月15日判刑



去年11月10日旺角爆發示威,1名消防員、1名大學生及1名中學生被捕。

3人今早(12月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武器等6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由於該中學生犯案僅16歲,法庭會索取勞教、更生中心、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任職消防員的被告被追捕前曾丟棄手上的汽油彈,被捕時反抗,擊中警員面罩,據稱4分鐘後才成功被制服。他之後被搜出彈簧刀、無線電通訊器及鐵筆等物品。

該消防員透過律師求情,呈上17封求情信,指他加入消防處10年,曾獲「花雞繩」嘉許。他指自己因一時盲目而犯案,感到無比後悔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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