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並助郭文貴強迫交易 國安部原副部長馬建判無期徒刑

受賄並助郭文貴強迫交易 國安部原副部長馬建判無期徒刑



今日(12月27日)下午,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中國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受賄、強迫交易、內幕交易案,馬建受賄罪成,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馬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據中國媒體報道,1999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馬建利用擔任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郭文貴及其實際控制的北京政泉置業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9億餘元。2008年至2014年,馬建與郭文貴共謀,分別指派人員採取威脅等手段,多次強迫他人轉讓公司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及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實現政泉公司控股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被告人馬建非法獲取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民族證券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後,指使其親屬購買方正證券股票,後賣出獲利共計4929萬餘元。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馬建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幫助郭文貴實際控制的公司強迫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利用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均應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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