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拒受查被控阻差辦公 43歲孕婦獲判無罪

涉拒受查被控阻差辦公 43歲孕婦獲判無罪


今年1月,一名孕婦於土瓜灣外時遭多名警員截查,其間雙方疑發生爭執,孕婦一度被鎖上手銬及坐於地上,事發3日後更早產,嬰兒一度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事件引起公眾關注。 該名孕婦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今日(12月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裁判官黃子豪指出,3名警員的說法與現場閉路電視片段相違背,質疑警員意圖掩飾事實,認為他們的供詞不可靠。然而,由於被告曾向警員指「我係唔畀呀」,認為她自招嫌疑,故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43歲姓劉被告被控於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灣永耀街13號A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署警長劉芷芬、警長黎錦耀及警員廖逸山執行公務。

事主及後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又向傳媒控訴當日被警員以「死肥婆」辱罵。警方早前回應指,於2021年1月20日下午約2時,在土瓜灣永耀街一帶進行代號「冠軍行動」的反罪惡巡邏,打擊非法入境者及過期居留人士,期間截查一名姓劉女子,並要求她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警方指女事主當時情緒激動並拒絕聽從人員指示,警員勸喻後仍不合作,警員發出兩次口頭警告後,該名女子仍然不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警員遂拘捕該名女子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案件編號:KCCC 17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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