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警棍襲途人罪成 還柙至12月29日判刑

朱經緯警棍襲途人罪成 還柙至12月29日判刑

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在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在旺角用警棍揮打途人鄭仲恆,被控一項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更反對辯方求情,將朱即時還柙至12月29日,以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才作出判刑。 

主任裁判官錢禮裁決時指,當日案發片段能清楚見到朱經緯揮動警棍動作,反之鄭仲恆並無有作出任何敵意行為,而鄭仲恆雖然事隔兩日才就醫,沒有影響其供詞之可信性。

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當時仍為警司的朱經緯,涉嫌以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後腦,案件於2015年被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列為投訴指控屬實;律政司則延至本年初才落案提控,並於今年11月6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事件發生於2014年11月26日晚上的旺角,一段由 DBC拍攝的影片顯示一名高級警官涉嫌濫用暴力,以警棍亂打正欲離開的途人後腦,其後被網民查出真正身份為沙田分區指揮官朱經緯警司。受害人鄭仲恆後來向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投訴,投訴過程幾經波折,一度被列作「未能完全證明屬實」,直至2015年底才改為「毆打指控證明屬實」,惟朱經緯已經退休,獲得長俸。投訴證明屬實後2年,律政司始落案提控,在本年初控告朱經緯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