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DR醫學美容致命事故,導致1死3傷。其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與負責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各被控一項誤殺罪。由6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至今日下午,期間再次向法庭提出問題。至今日(12月12日)下午4時許,陪審團一致裁定其創辦人周向榮誤殺罪成,又以7比2大比數裁定陳冠忠誤殺罪成,但未能就醫生麥允齡誤殺罪達成有效裁決。
法官又感謝陪審團的參與,並豁免眾人10年擔任陪審員。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天聽取求情,周陳兩人需要還柙。控方在庭外指,暫未決定會否就麥允齡的控罪重審,要索取律政司指示。
控罪指陳姓女死者於2012人10月10月接受CIK/AI治療,第一被告周向榮及第三被告麥允齡面對的控罪是違反謹慎責任,沒有為陳的安全採取合理謹慎措施,包括沒有確保由一名具備適當資格的人員配製和製造重新注入陳體內的血液製品、沒有就實驗室配製該血液製品設定、展開、執行及備存一套以文件妥為記錄的程序指引、沒有確保該血液製品在離開配製的實驗室前已接受病毒細菌測試及已在文件上作記錄、沒有制定安全制度,規定麥允齡及其本人須信納向陳施用該血液製品前已進行病毒細菌測試以確定該血液製品不受污染,以及沒有確保陳獲詳盡告知有關療程所涉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