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陳淑莊及邵家臻議員職務動議被否決

解除陳淑莊及邵家臻議員職務動議被否決


涉及9名被告的2014年佔領行動案,泛民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早前被判有罪。建制派動議解除兩人的議員職務,結果雙雙未能獲得在席議員三分之二票數支持,議案遭否決。

解除陳淑莊議員職務的議案由黃定光提出,結果有29票贊成,24票反對,未有投票的議員包括石禮謙、張宇人、葉劉淑儀、謝偉俊、田北辰、郭偉强、張華峰、鍾國斌、吳永嘉、邵家輝、容海恩、陳淑莊、劉業強及區諾軒。

解除邵家臻議員職務的議案由黃國健提出,結果有31票贊成,25票反對,未有投票的議員包括石禮謙、張宇人、李慧琼、葉劉淑儀、謝偉俊、田北辰、張華峰、鍾國斌、吳永嘉、邵家輝、邵家臻及劉業強。

陳淑莊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判監8個月,緩刑2年。邵家臻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被判刑8個月,已經復刑完畢,兩人均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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