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工廈派對房間違限聚令 男警判160小時社服令

經營工廈派對房間違限聚令 男警判160小時社服令


今年4月,警方巡查觀塘區工廈時發現有派對房間違規舉辦活動,負責人被捕,及後揭發他是警員。

被告廖智雄早前承認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之關閉令,以及容許受禁群組聚集,今日(12月1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支付堂費港幣1000元。

案情指,2021年4月6日下午,涉案單位傳出音樂及麻雀聲,其後被告及另一名男子走出單位,警員上前截停二人並進入單位調查,發現有4名男子在場,其中2人在唱卡拉OK和彈結他。

警方拘捕被告並其餘5人發告票。被告在警誡下稱單位由他母親擁有,當日並無營業,他只是與中學同學到場清垃圾。惟他後來到警署作錄影會面時,就改稱當日是中學同學聚會,但稱不記得或不願透露同學名字。

經進一步調查,警方取得兩份由被告簽署的合約,發現被告以港幣28萬購下派對房間的特許經營權,並將港幣8萬轉帳給一名地產經紀;惟被告在會面錄影中解釋,因其母教育程度低,故由他代為簽約,並借錢給母親購買特許經營權。

案件編號:KTCC 1556/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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