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片段截圖)
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被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監5年。台灣總統府發明指,李明哲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呼籲北京盡快讓他返回台灣。
根據起訴書指,李明哲在2012年起,在廣東、福建和廣西等地,多次組織和參與群組成員活動,並在網絡討論以暴力方法顛覆中國政權。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指,李明哲受反華勢力影響,漸漸形成「顛覆國家思想」,通過成立通訊軟件群組,組織成員炒作社會事件,詆毀中國國家制度,多次在廣州、深圳等地區參與聚會,發表批評中國政權的言論。李明哲及同案的彭宇華,在庭上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作上訴。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日獲准到庭上聽審。
審判長又稱,李明哲與他人討論中,揚言不排除暴力革命,煽動他人顛覆中國政權。審判長宣判時指,因為李明哲如實供出犯案內容,又當庭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最終判李明哲監禁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而彭宇華,顛覆國家政權罪亦罪成,他被判監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台灣總統府發表聲明,指傳播民主理念無罪,李明哲是關心中國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但遭到中國法院以顛覆國家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讓李明哲盡快返台灣。聲明又指,事件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今年3月時,李明哲從澳門進入中國,之後與家失去聯絡,起來被起訴顛覆國家政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