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前被搜出鐳射筆 15歲少年判入更生中心

光復屯門前被搜出鐳射筆 15歲少年判入更生中心

一名15歲中學生於9月的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前,被搜出雷射筆及改裝長傘,早前被裁定2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日(11月25日)被判入更生中心,辯方申請保釋上訴被拒。

事發於今年9月21日,被告在屯門站公共交通交匯處附,被發現攜有一枝雷射筆、改裝長傘及行山杖等。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還柙至今,希望判處可即時獲釋刑期,但裁判官認為,更生中心提供有系統訓練,有助被告改過自身。

就被告藏有鐳射筆,控方起初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提出檢控,然而,案件本月初裁決時,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引用《裁判官條例》更改控罪,將藏有鐳射筆的行為改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並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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