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能源基金會:無授權何志平開展商業行為

中華能源基金會:無授權何志平開展商業行為


(無綫新聞截圖)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現任中國華信能源旗下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一間中國能源公司行賄非洲官員,上周末於美國紐約被捕,被控以違反海外貪污行為法及洗錢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囚20年。

中華能源基金會今日(11月21日)晚上發聲明,指基金會作為一家非營利性機構,嚴格遵照各國關於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的法律法規開展相關活動,不存在相關報道中涉及的商業利益行為,也沒有授權何志平及其他任何個人開展此類商業行為。

聲明又強調,基金會的公告不代表何志平個人立場,基金會正在通過相關途徑了解事件情況。

中國華信能源亦都發出聲明,指高度關注事件,強調在在烏干達沒有任何投資活動,中國華信乍得投資項目是對「台灣中油」開展的財務性投資,不涉及與乍得政府的所謂利益關係。

聲明又提到何志平任秘書長的中華能源基金會,作為非政府、非營利組織,不參與中國華信的商業性活動,與該公司沒有商業性委託授權關係。

消息指何志平與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代表一家中國能源公司,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來獲該國的石油開採權,以及向烏干達總統及外長提供50萬美元和禮物,並承諾提供未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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