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港版國安法男子 轉介高院處理

首名被控違港版國安法男子 轉介高院處理


一名男子涉嫌於7月1日在灣仔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駕駛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有3名警員受傷,案件今日(11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進行相關的交付審訊程序,裁判官將案轉交高等法院審理。

23歲姓唐被告遭落案控告違反「港版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為條例實施後首名被檢控人士。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第二項控罪指被告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警員8260、2674、12197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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