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炒車後涉拒提供血液樣本 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

楊明炒車後涉拒提供血液樣本 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



今年8月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車禍,一輛平治房車往中環方向落斜時懷疑失控撞欄,肇事司機為撐警藝人楊明(本名林明樂)。警方早前控告楊明三項罪名,包括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案件今早(11月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需居於報稱住址。

39歲被告楊明被控於今年8月7日,在半山馬己仙峽道不小心駕駛,及當時該車輛的窗門曾被增補,以減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以及於8月8日在瑪麗醫院急症室內,雖有合理辯解沒有提供樣本作檢查呼氣測試,但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應警長47357的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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