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又流會了。是次的流會,有人歡喜,有人愁。
喜者,乃是林鄭月娥司長。她指流會能讓她趕及出席海洋公園水上樂園動土禮儀式,令她喜出望外,實在有點「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味道。海洋公園這個地方充滿著歡樂,充滿著喜悅,甚至能夠打動到「官到無求」的林鄭司長,令她不再「膽自大」,而是「喜自大」,可真令人莞爾。
愁者,乃是兼任財委會主席的保險界議員陳健波。他先為自己缺席一事向公眾致歉,並解釋缺席的原因,指自己需要出席在幾個月前已經約好的業界會議。之後,他隨即批評梁國雄胡亂要求響鐘,令議會無法正常運作。陳健波更認為,某些議員看見如此行為卻視若無睹,等同於看到人「打劫」卻不報警,他因此表示極度遺憾。
陳健波議員為自己缺席的辯護,可謂差強人意。議員的職責,是把公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出席業界的會議而缺席立法會會議,在情在理,總說不通吧?陳健波這樣的說法,豈不是指業界的利益比公眾的利益更為重要嗎?而更令人疑惑的,是那個業界會議早在幾個月前已經約好。請問陳議員,你在跟業界商討下一次開會的日期時,有沒有查看自己的calendar?有沒有告知其他成員你在該日有更重要的會議要開呢?陳議員是否覺得立法會的會議根本是在浪費閣下寶貴的時間,從而選擇出席閣下認為更有意義的業界會議呢?
部份泛民議員尤其喜愛打拉布戰,相信陳議員對此毫不陌生。其實,只要建制派同心協力,上下一心,四十二位建制派議員,齊齊出席立法會會議,拉布策略則不攻自破。如此一來,建制派能夠不戰而屈人之兵,上策也。可惜的是,面對泛民顯而易見、令人猜想得到的拉布策略,陳議員恍惚視而不見,顯得毫不知情,並希望透過把自己缺席的責任賴在梁國雄身上,指責他「無理」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如此的賴皮行為,是一個貴為尊貴議員應有的行為嗎?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立法會議事規則既然規定必須有足夠的法定人數才可繼續進行會議,議員就必須遵守之。其他議員選擇了對梁國雄響鐘的行為「視若無睹」,選擇了沈默是金,是出於對議事規則之尊重,出於對不出席會議的議員之憤怒。陳議員缺席立法會會議,也就算了,現在還要理直氣壯地指責其他議員?還要用「打劫不報警」如此不倫不類的比喻矮化其他議員?
最後,奉勸陳議員一句:面係人哋俾,架係自己丟。有時候呢,做人係要低調啲好,否則講多錯多,令人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