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連儂牆期間向拍攝者動粗 54歲男子被判100小時服務令

撕連儂牆期間向拍攝者動粗 54歲男子被判100小時服務令

今年8月,一名貨車司機撕毀屯門連儂牆文宣期間,因不滿被途人拍攝,竟動粗用膝襲擊對方。貨車司機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構成身體傷害罪,今日(10月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無律師代表的54歲被告司徒文輝,承認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不能接受暴力行為。 

案發於2019年8月4日晚上,有途人路經屯門新和里行人天橋連儂牆,拍攝被告撕海報約8秒鐘,被告不滿被拍攝,於是襲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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