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企圖搶槍罪成判監7年

地盤工企圖搶槍罪成判監7年


前年10月,旺角爆發示威期間,有人凌空飛踢防暴警員。一名地盤工人在警員被踢倒後,涉嫌上前襲擊警員,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但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

區院法官法官謝沈智慧今日(10月20日)指出,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被告的刑責,判囚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

同案的17歲次被告,則被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31歲首被告報稱是地盤工人;17歲次被告報稱是學生。首被告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X,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搶去X的霰彈槍。次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員X。

案件編號:DCCC 574/2020

(圖片來源:網上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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