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正式警告國際金融機構,如繼續與被美國制裁的10名中港官員做生意,將一併受到制裁。
美國國務院周三(10月14日)發聲明,指中共有系統地撤銷香港的自治,於實施「港版國安法」後,更嚴重削弱香港的人權、司法獨立及個人自由。美國已公開譴責北京和香港當局,採取越來越多有問題行動,包括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大規模拘捕和平示威者,出於政治動機推遲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以及逮捕和拘留試圖離開香港的民主人士。
根據《香港自治法》要求,國務卿蓬佩奧已向國會提交報告,識別出未能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規定義務的人士。
被制裁的官員有10人,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6名香港官員,以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4名中國官員。
是次名單較8月公布時少1人,缺少了前警務處長盧偉聰。
10人制裁名單包括林鄭月娥(行政長官)、鄧炳強(警務處處長)、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鄭若驊(律政司司長)、曾國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夏寶龍(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港澳辦副主任)、駱惠寧(中聯辦主任)、鄭雁雄(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陳國基(特首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