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理大過往着重的公義已崩壞

鄭松泰:理大過往着重的公義已崩壞


現時在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擔任導師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今年9月29日因侮辱國旗及區旗案,被判罪名成立,需罰款5000元。理工大學在周五正式通知他,指會已成立「紀律委員會」跟進事件。鄭松泰接受本報專訪,詳述當中的感受。

鄭松泰表示,今個星期三(10月11日)收到理大人事部的電話,指「有啲好急嘅事情」要和他見面,因為要在立法會開會,故星期五才與對方見面。而鄭松泰事前已意識到,是與侮辱國旗區旗案定罪有關。

當與人事部職員見面時,鄭松泰就收到一封信,指校長已委任了5人,正式展開一個紀律調查委員會,就他的侮辱國旗區旗案刑事定罪,作進一步跟進,信中又提到提交報告的時間、如何裁決、並由校長定奪。

鄭松泰認為,自己在星期三收到通知、星期五收到信,而其案件的上訴期仍未過,他仍未表示不上訴,而校方就確實以一個調查委員會的形式去查,令他覺得成件事是快刀斬亂麻。鄭松泰感到奇怪,如果最終被校方開除,但自己又上訴成功,「唔通你又請返我?」他批評,自己在法律上的權利都未完成,而理工作為大學學府卻用這種方法去處理他。

事件令鄭松泰留意到另一件事,今年新學期學校出了一份「操守守則和員工不當行為指控的處理」,這份經修訂的操守守則,是在9月28日發出,而他的案件是在9月29日作裁決,他認為時間真的是「啱啱好」。

修訂操守守則疑是針對鄭松泰

鄭松泰細閱守則內容後,明顯可見,以往是否要解僱教職員是困難的,是著重教職員的教學、科研的表現。而現時就加了一些模稜兩可、各說各話的行為操守,或被指控行為不當是如何處理。鄭松泰指出,他的案件是刑事案,但是否等如行為不當、是否操守失德,以往的守則是沒有指示去處理,現時是多了標準去作審查,「你有刑事案底喎..依家法庭都話你係啦,咁你仲唔係行為失當?仲唔係失德?咁你仲點做教職員?」

鄭松泰認為,有關修訂守則、早前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要求理大解僱他、加上案件罪成,令他覺得「係擺明鋪條路郁我」。

他又指,在守則中有一句,指大學會維護學術自由,但同時「如果無正當理由員工不應做任何損害或可能損害自身作為一名大學員工或大學聲譽的行為」,他質疑何為正當理由?又如何判斷是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

紀律委員會機制假民主

至於調查事件的紀律委員會,鄭松泰指當中是個假裝民主的機制,成員由校長委任,然後委員就事件作出裁決,投票通過。他指出,成員是如何委任入委員會、委任了什麼人、過程是如何、受查人士有沒有上訴機制,「我係完全唔知」。他又指,到時委員會會將投票結果交給校長,由校長確定。鄭松泰批評,委員會成員由校長委任入去,而他們的決定由校長確實,「佢哋嘅建議,呢個機制,有幾有意思呢?」

鄭松泰又指,過去幾年他在理大都是「重點關注」對象,「其他嘅職員佢哋續約..係未試過拖到最尾一個禮拜先畀份約你簽,而我就係咁嘅情況」,而與他簽約時,在條文加上一些本來已寫在職員手冊的內容,但強調如果犯法的話,「份約就會考慮埋呢點」。



對於事件是否殺雞儆猴,阻嚇如有他政治立場的教職員,鄭松泰是認同的,而他更重視的,是就讀或將會就讀社會科學學系的學生。鄭松泰表示,自己過往的教學表現是優越的,這亦有學生的評價,而今次則要校外的刑事案,以失德方式處理,而社會科學是強調批判,「批判思想係行先,唔通到時候就話乜都唔好講,講水喇,講啲冇政治敏感話題嘅題材..結論係必然會影響到學術水平」。

事件將影響社會學科系學生

鄭松泰稱,如果他成為案例(被解僱),無論是文學科或社會科學有關的學科畢業生,以及想改變社會現狀的社工,他們畢業時,會成為政權維穩的工具,「大家秉承,或者堅持的價值去咗邊呢?」

他又指,自己是理大畢業生,現時是理大教職員,過往都尊重學校、同事仍堅持住制度,因為他們所看重的程序公義、公義,在過去的理工大學是存在的,但在短短幾年內,「喺我身上睇住到佢點樣崩壞」。

鄭松泰慨嘆,香港面對一個現象,就是香港不再香港,「我係過往香港教育制度底下,能夠叫做脫穎而出的一位,而今日你理大用咁嘅方式營運大學、成個辦學理念嘅話、真係非常唔好意思,我作為理大畢業生,我會覺得係一件好羞愧嘅一件事」。他又指,如果事件(被解僱)真是發生了,就是印證他一直以來的想法,就是香港每一代的年輕人,賴以向上流動的道路、機會,是毀在這一代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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