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指若要實行境外投票 須確保有合適監察機制

選管會指若要實行境外投票 須確保有合適監察機制

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10月12日)就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發出報告書,詳述選管會及選舉事務處已進行的各項籌備工作,並因應社會上有關更改現有選舉安排的建議措施,列出相關的事實背景及法律基礎,嘗試探討各項建議措施的可行性及利弊,以便公眾作出討論,並讓政府參考和研究,如需要時向立法會提出法案修訂選舉法例,以完善日後的選舉安排。 

有關香港境外投票方面,選管會理解疫情對身處境外的選民行使投票權的問題,但必須指出境外投票涉及重大的選舉政策考慮,政府應就政策層面及相關法律運作作出研究,客觀地考慮疫情對選舉的整體影響、在香港境外設置投票站的可行性及有關地方的合資格選民人數,以制訂所需的法例修訂建議,以便社會有充分討論,再交由立法會決議。 

選管會指出,若要實行境外投票,必須確保有合適的監察機制,確保選舉的公信力不會因而受損。 

在法律方面,就現行選舉法例如何在境外實施及執行,政府必須審慎研究,以處理境外出現違規事情的執法問題。 

如政府決定實行境外投票,由於選管會並無任何境外投票運作的經驗,必須依賴熟識境外情況及運作的政府部門協助統籌及支援,以落實境外投票及點票的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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