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光城者」的4男3女成員,涉嫌多次擺街站及網上提倡「武裝起義」,去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該7名現年16至26歲的成員,被控以1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7人早前已承認控罪,今日(10月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當中5名未滿21歲的被告入教導所,另外兩人押後判刑,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
今次為首宗涉及未成年者違《香港國安法》的判刑案件,亦是首次有違《香港國安法》者,被判處非即時監禁。
控罪指,7人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DCCC 801,9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