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檢控官遭包圍辱罵 律政司稱絕對不能容忍

高級檢控官遭包圍辱罵 律政司稱絕對不能容忍



對於上周五有一名律政司的高級檢控官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後遭包圍及辱罵,律政司發言人今日(9月30日)表示,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容忍。

聲明指檢控人員固然並非可免受批評,但絕對不應該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檢控人員肩負刑事檢控工作非為個人利益,而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的角色。聲明指任意攻擊檢控工作,會損害香港的法治。

聲明又提到,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律政司是按證據和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檢控人員聚焦的是犯案者的行為,而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在處理上有所不同。律政司強調檢控工作並沒有任何政治考慮,亦一直是不偏不倚、一視同仁。檢控人員會以秉行公義為目標,繼續以獨立自主的專業態度堅守上述原則。

上星期五(9月27日),有傳媒報道在一高等法院法官拒絕一位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的15歲被告人保釋申請後,一群旁聽人士一度包圍及辱罵負責此案的高級檢控官,最終該名檢控官需要在法院保安人員護送下離開法院。

大律師公會亦發聲明,指出庭工作的律師,無論代表控方或辯方,均運用他們的專業知識,根據證據向法庭作出陳詞。無論在法律上或根據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負責檢控工作的律師的責任是不偏不倚地陳述控方的案情,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找出真相,依法秉公行義,而非用任何方式求取定罪。

公會指上述針對檢控官的欺侮行為沒有任何合理基礎,亦絕對不能容忍,此等行為亦可能構成蔑視法庭。公會呼籲公眾人士在任何情況下保持理性及克制,並尊重在基本法、人權法及香港法律保障被告人的權利之下的刑事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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