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決定明年3月11日 補選4個立法會議席

選管會決定明年3月11日 補選4個立法會議席




早前有6名立法會選舉當選人,因宣誓問題先後被褫奪議席,其中九龍西及新界東更有兩個空缺,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決定將率先補選4個議席。

選管會今日(9月14日)公布,計劃於明年3月11日(星期日)舉行立法會補選。

是次補選將填補4個立法會議席空缺,包括3個地方選區(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議席,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1個議席。

與此同時,選舉事務處亦須按法例規定,為出現區議員議席空缺的中西區區議會山頂選區及東華選區舉行補選,有關補選將於今年稍後時間舉行。中西區區議會兩選區的補選與立法會補選部分籌備時間因而重疊。

選管會發言人補充,除人力資源外,在決定立法會補選日期時,亦需考慮其他客觀因素,包括票站場地商借情況、選舉物資的採購和運送,以及恰當運用公帑原則等。另外,期間的公眾假期,例如農曆年假期,亦會影響主要的選舉安排,令可供選擇以舉行補選的日期受到更大限制。故此,在多個實際因素的影響下,是次立法會補選需要約6個月的籌備時間。

為確保選舉事務處有足夠資源籌備立法會補選,並顧及期間舉行的中西區區議會補選,選管會現計劃於2018年3月11日舉行立法會補選。

然而,選管會的新聞稿中,並無提及剩餘的兩個席位安排。一旦原屬九龍西的劉小麗及新界東的梁國雄撤回上訴,又或是遭法庭駁回,餘下的兩個議席的補選會否一併在明年3月舉行,選管會並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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