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澳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林鄭:不能迴避為23條立法

回應澳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林鄭:不能迴避為23條立法

澳門昨日公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澳門特首崔世安擔任主席,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時表示因澳門早在2009年已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成立安全委員會是要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香港則要先完善落實23條立法。 

林鄭又指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為23條立法之工作不能迴避,而有些工作已在進行中,政府要審時度勢,等到一定條件才會啟動。 

當被問到香港眾志有兩名成員到中國時曾被國安人員扣查,林鄭則拒絕評論,但她表示港府與中國公安部簽署通報機制,如有港人在中國遭刑事扣押或拘捕,特區政府會收到通報,但現時港府並未有就相關事件收到通報。她又指每一個司法管轄區都有自己的範疇,大家都要遵守和尊重各司法管轄區之法律。而在香港只有香港的執法機關執法,並不存在有其他執法機關在港執法。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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