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引述美國司法部文件,當局將《星島日報》美國分公司定性做「外國代理人」(foreign agent),星島一方提出抗議。
該報道指,美國司法部認為該公司在美國行為,符合法例中「外國影響力」(foreign influence efforts)之條件。星島指當局認為公司在美國的活動構成條例所指之政治活動,但公司總部設於香港,屬私人企業,不受中國共產黨控制或影響。
據知,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簡稱FARA)的結論是,就法律而言,該公司的業務與營運構成政治活動。
《星島日報》美國分公司的業務,包括在紐約、洛杉磯和三藩市出版報紙,以及加州一個廣播電台。報道提到該公司的業務,逾半被一間深圳公司收購,並於2021年6月完成交易。
該項交易由內房企業「佳兆業」老閣郭英成之女郭曉亭,透過收購股份,入主星島集團。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