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8月21日)刊憲,公布立法會下年度會期於10月14日開始,預料特首林鄭月娥會於同日提交任內第4份《施政報告》。
憲報內容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按照《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9(2)條,公布她已經指明2020年10月14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20至2021年度一般會期開始的日期。
大會未開始之前,內會將於下周五(8月28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政府整體抗疫工作的最新情況和相應措施。
隨著立法會選舉押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決定,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民主黨及公民黨表示,將跟從民調結果決定是否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