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專員批證監 監管檢控自成一家

檢控專員批證監 監管檢控自成一家


即將退休的刑事檢控專員(Kevin Zervos SC)昨日發表了任內最後一份的《香港刑事檢控報告二○一二》,報告中點名提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具檢控職能,造成執法時「自我監督」及權力過大等問題。

證監會早前徹查前行會成員張震遠的商交所案時,懷疑有人涉行使虛假文件而轉介警方跟進,但又允許商交所自願交還牌照,被批評處理太過寬鬆且透明度低,更被指因張震遠的身份而受到特別照顧。

根據《證劵及期貨交易條例》,證監會可就條例內的罪行向裁判法院提出檢控,毋須經過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薛偉成於報告中提到,證監會兼備規管、調查及檢控等功能於一身,但證監會似乎並無適當的內部規管和有效的監察,擔心把檢控責任交予執法機關會造成執法機關自我監督的情況。薛偉成表示獨立的檢控機關對維護公正的法治精神非常重要,因此他認為檢控須與調查分開。他又指刑事檢控科過去曾因此與證監會關係緊張。

薛偉成又以廉政公署為例,廉署受到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監察,而檢控工作則由刑事檢控科負責,他認為這是一個適當的制衡機制。薛偉成表示證監會應效法廉署,將檢控職能交由獨立檢控機關負責。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同意薛偉成的講法,並指調查機關在調查過程中有可能違反程序公義或違法取得證據,交由獨立機構作檢控比較恰當,同時又可對權力機構作監督和制衡。

(圖片來源︰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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