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宣誓案原告申上訴許可 法官押後裁決

鄭松泰宣誓案原告申上訴許可 法官押後裁決



市民羅景楊在今年3月入稟高院,指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以及另一名新界西議員朱凱廸宣誓違法,要求法庭裁決。然而羅景楊被指不合理拖延四個月未交訟費保證金,法官區慶祥上月31日頒布判詞,決定拒絕入稟人補交保證金,案件擱置。

羅景楊隨後就裁決提出上訴,高院今日(8月17日)早上處理原告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區慶祥押後書面裁決。

區慶祥表示,羅景楊可直接往上訴庭,而毋須申請上訴許可,然而14日的上訴期限應在今個星期一(8月14日)。

入稟人羅景楊在3月時入稟高院,以支票繳交2萬元的保證金時,寫錯支票抬頭而被彈票,羅景楊之後在5月更換事務律師,再兩次以支票繳交保證金,但依然被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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