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香港的雨傘革命,「暗角七警」及朱經緯事件至今仍未有任何人被起訴,反觀去年台灣的太陽花學運,一名老師被員警用警棍打到頭破血流,事後他以警方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入稟,昨日(8月7日)台北地院判決台北市政府須就事件負責,要向受害老師賠償30萬元新台幣。台北市長柯文哲已決定順應民意,不作上訴。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事件發生於去年3月24日凌晨1時,於行政院參與靜坐的林明慧老師,被特勤中隊員警用警棍打傷頭部,林之後提出行政訴訟,向行政院、台北市政府、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要求賠償40萬元新台幣,雖然最後僅獲賠30萬元,但林卻認為判決具有象徵意義。
判詞指林明慧當時參與和平靜坐,並無任何暴力,但警方卻用警棍揮向要害,是不符比例,認為行為已違反《警械使用條例》。
判詞又指警方蒐證的光碟多達165張,但只針對示威者,沒有對員警執勤的合法性與適當性作必要蒐證,令到至今仍未找到涉事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