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9月大埔墟站非法集結 十一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涉2019年9月大埔墟站非法集結 十一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2019年9月7日,有示威者在港鐵大埔墟站涉嫌破壞車站閘機被捕,其間十一人於2020年被捕,其後控以非法集結。

早前所有被告否認控罪,今日(7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十一名被告分別為八男三女,年齡界乎15歲至49歲,其中一人報稱是另一名被告的父親,至於其餘十人都是學生。

裁判官香淑嫻表示,案件的核心問題是各被告是否參與其中,但無人目擊他們何時何地到達現場,或有甚麼行動,法庭只能依靠翻看閉路電視,將片中人與各被告被捕後的衣飾與外貌對照。

裁判官指出,畫面質素未能清楚看到外貌,加上顏色失真,甚至有「起格」情況,各被告的衣飾亦非獨一無二,因此無法肯定片中人是十一名被告。

另外,各被告是在警方到場後半小時至兩小時內被捕,當時距離大埔站封站已有一段時間。雖然他們仍身處現場,有可疑,但無人解釋他們為何當時身在現場,而且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眾被告即片中人,因此裁定所有人罪名不成立。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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