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休班警醉駕炒車 判囚3個月緩刑1年

澳門休班警醉駕炒車 判囚3個月緩刑1年


今日(7月18日)凌晨,澳門司法警察局一名休班刑事偵查員,駕駛私家車在卑第巷與風順堂街交界撞毀路邊鐵欄,再撞向停泊路邊的一列電單車。

事後該名刑事偵查員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被驗出酒精含量超標,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28克,違反《道路交通法》第90條「醉酒駕駛」的有關規定,案件於同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即日作出判決,判處該名刑事偵查員3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1年,條件是向扶康會作8000元的捐款,禁止駕駛1年。

司警局重申一直要求轄下工作人員必須知法守法,嚴以律己,對有關事件定必嚴肅處理,對違紀違規人員絕不姑息。

(澳廣視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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